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兩岸婚姻』大陸人和台灣人結婚流程(上)申請單身證明/大陸地區登記/結婚證公證


我們在決定辦理結婚證之前就看到網路上有說大陸人與台灣人結婚辦理的手續比申請美國綠卡還複雜和困難,其實不然,只要事前梳理清楚流程,多問當地政府機關人員,確認辦理需要的資料就還算不難啦,畢竟有情人終成眷屬,才是最重要的。更多相關閱讀【『兩岸婚姻』台灣人和大陸人結婚(下)大陸配偶入境面談/台灣地區領證/依親居留

已經來台灣大約半年了,之前網路上找到資料很多都是不一樣的,也許是因為每個地方的政策流程不太一樣,我先生一直讓我有空把我們辦理的經歷寫出來(他真的很有台灣人的熱情幫助人特質,從在馬路上有人問路他如果不知道,會拿出手機查這些小細節以為,寫這個流程也是他一直讓我寫的),放到網路上,幫助更多的人。
男生:台灣高雄,女生:廣東  
從申請單身證明到領取依親居留證。
第一步:到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
 首先需到大陸地區戶籍所在地登記結婚,必須先在大陸地區先登記領取結婚證。大陸地區先電話諮詢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與台灣人士結婚所需文件與證明。因每個地方不同,所需資料也有出入哦。因我是廣東地區,所以我以廣東地區為準:更多相關閱讀【在台灣結婚宴客的花費

到大陸辦理登記結婚所需文件:
台灣配偶:
1.單身公(認)證書
2.與結婚之對象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之公(認)證書,大陸稱為:《無血緣關係證明》
3.台胞證
4.台灣身份證
5.中華民國護照

1.身份證
2.戶口本
3.倆人合照
以上都需原件。
到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有些地方需網上預約,剛好我家這邊不用,發達城市一般須先網上預約取號喲)有專人審核資料、交9塊錢、填表、簽字、按手指模。因我們已屬於涉外婚姻,前往辦理審核資料需要一些時間,請預留好時間哦。
特別說明:更多相關閱讀【大陆配偶之父母如何来台湾参加其子女之婚礼

《單身公(認)證書》《無血緣關係證明》如何辦理?
 台灣配偶到戶籍所在地方法院公證處申請,因我先生在高雄,所以選擇離他家附近的據點辦理,需在工作日時間去申請哦。我先生特地請假一天去辦理的。
申請應繳交文件:
1.宣誓人及父母之戶籍謄本
2.身份證正本

4.大陸結婚對象居民身份證影本
5.宣誓人若曾離婚,應先向戶政事務所申領願離婚協議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
6.繳交份數需諮詢公證人

1.公證人會主動將該證書副本寄海基會,由海基會寄達宣誓人指定的大陸省會城市的公證協會,廣東省是廣州市。
2.我們當時一周左右公證書就到廣州公證處,可先打電話詢問公證書人員證書是否已到達。得知到達後,台灣配偶即可選定時間和買機票過來大陸辦理結婚登記事宜。
3.按照大陸地區規定公證書有效期為6個月,請注意辦理時間。更多相關閱讀【『兩岸婚姻』大陸人和台灣人結婚流程(上)申請單身證明/大陸地區登記/結婚證公證
4.領取公證書必須要宣誓人本人領取,憑台胞證/台灣身份證/護照即可領取。
第二步:辦理結婚證公證(大陸配偶提出申請)
我早上9點就出發去婚姻登記處辦理登記結婚了,為了在下午能趕去辦理結婚證書公證,(在大陸人太多了,結婚登記都需排很長隊等待呢,宜早不宜遲唷,多預留時間才不會多跑)。
領取結婚證後,和公正結婚的工作人員說我需要去公證處辦理結婚登記,可以給我出示一份證明嗎?對方就會把你們結婚申請書的表格複印一份給你(當時我並不知道需要這份資料,只是我跟工作人員多問一句,我需要到公證處辦理結婚公證需要什麼資料?他才把那份《申請結婚登記書》表格給我)
到達結婚公證處:需要文件如下:每個地方公證處要求不一樣哦,供參考哈!更多相關閱讀【新住民依親居留期間考台灣駕照

1.結婚證(男女雙方都要出示
2.男女方身份證
3.大陸配偶戶口本
4.台胞證
5.台灣配偶身份證
6.台灣配偶護照
7.3張雙人合照。
8.結婚證明(民政局提供,我們的就上面提到的《申請結婚登記書》)
9.收費250元,原件給公證人核對後所有資料當場複印3份,複印件另外收費。更多相關閱讀【大陸人在台灣找工作的經驗之談

交齊以上資料後,還不能當場領取正本唷,公證處需先把資料發給廣州公證處通過後,公證處才製作公證書讓我們之後過去領取,大約需要1-2週,我當時一周就收到通知過去領取正本了。(在這裡特別麻煩,因我戶口在老家,我在廣州工作,還要在跑一趟回去拿正本。)
第三步:結婚證公證文書認證(台灣配偶辦理大陸配偶依親來台辦理登記結婚)
到台灣海基會辦理文書認證所需資料:
1.結婚該證書正本
2.身份證正本(另須繳交影本一份)及印章
3.現場填驗證申請書
4.每一字號公證書收費NT:300/份,多一份副本收費150元。
注意:更多相關閱讀【大陸人如何快速學習台灣注音輸入法

1.辦理文書驗證之前,可先以電話或上網查詢大陸公證書是否到達。
2.可以由他人代理申請,要填寫一份委託書並且需要代理人攜帶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印章以供查驗(另須繳交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影本一份)更多相關閱讀【大陸配偶來臺可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嗎?

3.可以以郵寄方式辦理驗證手續,具體請洽海基會法律服務專線02-25335995
未完待續唷,請查看下集////

2018年9月22日 星期六

面試技巧與自我介紹

我是誰,我能幹什麼?你能給我什麼工作?未來的工作崗位上你能給我什麼?
人格特質/工作經驗/自我介紹準備是否充足
坐姿優雅,不要抖腿,抱胸等不要穿牛仔褲
即使應聘不成功,也需和面試官表示感謝給予面試的機會。要永遠記得面試官找到不是最優秀的人,而是最適合該崗位的人。
即使工作一段時間後覺的不適合,也要給自己一段時間來觀察。更多相關閱讀【會計Accounting Trainee的工作內容

面試時講話聲音適度,


3分鐘介紹自己:
名字,畢業學校,優秀的工作經驗,一切精簡就好。
避免使用口頭禪。
為何要應徵這份工作?
為何離開上一家公司?
對自己人格特質做簡單介紹
對應徵的企業和工作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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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工作的理解


為何選擇加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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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貴公司的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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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4日 星期日

真心受不了同事動作慢

嗯,沒錯,姐又找了一份工作不過這是工讀生的,已經是第四份工作了,離家近工作又好的工作簡直就是。。。沒辦法找到。想說那就嘗試一下餐飲業吧,離家近,隨便找就有了,去嘗試一下過去從來沒做過的工作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更多相關閱讀【豪宅秘書Secretary工作內容

      剛好離家裡不到5分鐘的愛買新開了一家日本料理,4月初就去面試了,421號才開始上班,423號才試營業,21-22號是教育培訓,想不到連餐飲業服務員都有這麼詳細的工作培訓。
      23號開始營業了,面試的時候店長跟我說外場就是給客人倒水,跟做甜點。。。然後呢,什麼都要做,還要給內場準備食材,做小菜,做湯料等等。做著做著我好想說店長你簡直是要騙我來上班的,還好廚房沒什麼油煙味。更多相關閱讀【會計Accounting Trainee的工作內容

      外場有2個老鳥,第一天開幕的時候總公司派了一個日本人過來幫忙排單。所以我們都在外面做接待跟送餐,當開始開放客人進場的時候就是超忙的,同樣是一起上班一起培訓的,跟我一起的同事動作超慢,我也是醉了,她的工作我都幫她做了1/2。老鳥看我動作快,都喜歡叫我做這個那個。晚上下班後手腳都不是我的了。下班後老鳥問我感覺怎麼樣,要不要轉做正職阿。。。傻子才給你做正職,不跑路算很好了。更多相關閱讀【人力資源Human部門職責及 人力資源經理Human Resources Manager工作內容

      之後好幾個工讀生都是那樣,簡直跟樹懶一樣的動作,我內心是崩潰的。在這麼下去姐要跑路了。我薪水又沒比她領的更多好吧。更多相關閱讀【公司出納Cashier工作內容及出納Cashier的職責

      下班之後跟毛毛蟲說同事的事,他說叫我也要學會偷懶。。。我說我做不到,我只能趕緊給自己時間找一份正職,如果一直都這樣工作,我自己都跟自己過意不去。他還說讓我做一個月在去找別的工作,我聽到我馬上就要不開心了,因為真的太累了,手腳晚上累的睡不著,還跟他吵起來了,我生氣的是觉的他沒辦法了解我有多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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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5日 星期二

買屋簽合約前注意事項


何謂「建物生產履歷」?

「建物生產履歷」是整合施工前材料檢驗、施工中節點檢驗、自動化專案進度控管及雙向即時視訊等要項,並於完工時彙整施工歷程,製作「建物生產履歷」做為客戶品質保證之依據。如您要買的房子,原始屋主或建商有提供此報告文件,那將是最佳保證方式,可為您房價加分不少。反之,針對中古屋或沒有第三者公證單位驗證的成屋,消費者到了現

另外,最近「陽台外推」引發不少消費糾紛,台北市建管處指出,如果在陽台欄杆上突出成了八角窗或景觀窗,雖然外牆沒有拆除,但在「二次施工」後,建物出現和當初使用執照上不符的情況,仍算是違建,一樣要面臨拆除的命運。所以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千萬要問清楚屋主,此觀景窗之施作時間是在法令頒佈實施前或後,是否可舉證,不要花冤枉錢買了違建還要被拆除。

何謂輻射屋?
所謂輻射屋,是指建築房屋時所使用的鋼筋或其他材質受到輻射污染,這種受到輻射污染的鋼筋會產生放射性物質對人體造成傷害。因此,不論買得是預售屋或中古屋都應主動要求做輻射檢測,才能確保不會買到輻射屋。
依國際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1990年規定:每人每年不能超過1毫西弗。

人體只要接受到輻射,不管劑量是多少,都有增加癌症和不良遺傳效應的機率,沒有低限量劑值,而且致癌或不良遺傳的機率與接受劑量成正比,劑量愈高罹患的機率也愈大。 從人體器官接受輻射曝露,經過複雜的變化到臨床癌症顯現,需要一段長時間,這段時間就是所謂的潛伏期。各類癌症的潛伏期不盡相同,從日本流行病學的調查,白血病最短平均潛伏期約10年,其他實體腫瘤癌症的潛伏期都較長。


由於已發現的輻射屋大都座落在台北市,其中又以七十一年至七十三年間興建的房子是屬於高危險群,購屋前不妨可到地政機關查詢該屋有沒有「輻屋註記」,若懷疑住家遭輻射鋼筋汙染,委託實驗室(例如:SGS台灣檢驗科技)進行輻射測試是最快的方式。


何謂海砂屋?
所謂海砂屋,即建築房屋時混凝土所用的砂來自於海砂,而非正常所使用的河砂。由於海沙中含有氯離子,短期會使牆面滲出白色痕漬,即俗稱之「壁癌」,長期會加速腐蝕鋼筋,造成混凝土塊剝落,嚴重損害房屋的結構體。


根據海砂氯離子濃度與建築物使用年限的研究顯示:海砂屋的使用壽命為610年或更久。
據消基會粗估,國內有上萬棟海砂屋,建造期間多在民國六十五年至七十五年間,以台中以北較多,因此買方在購屋前,如對屋況有疑慮時,可要求賣方出具「氯離子檢測證明」,確保自己的權益,或是自行委託實驗室(例如:SGS台灣檢驗科技)進行取樣試驗是最快消除心中疑慮的方式。

若您購買的是中古屋更需注意屋主是否已先做表面處理以遮蔽瑕疵,因此除了仔細查看外另可要求仲介公司提供漏水保固的服務以保障您的購屋權益。
1、建築以外的空地算我們的嗎?建坪多少?地坪多少?
2、主臥面對那邊?
3、房间和客厅等面積分別約多少坪?
4、政府對首購的補助或優惠政策?
5、利率多少?如何收取(固定利息還是?
6、前3年不收利息是直接不收還是這中間的利息3年後在收取回來?
7、设施配套、學校、周边商业区情况,因為那會影響房屋的價值。當地的安全和犯罪統計資料,以及距離醫院、藥局、雜貨店等設施的距離
8、預售屋要取得建照之後才能銷售(現場只能與買方簽訂類似〝意願書〞,而不能正式簽立房屋買賣契約。)
9、完工新成屋要有使用執照?
10、材料有沒有輻射檢測報告?海砂屋還是河砂?
11、建物生產履歷如果您看的是新成屋,且有第三者公證單位驗證,消費者可直接看建物生產履歷報告書即可,依其報告內容了解屋況。
12、房屋外觀及結構:可從外觀看起,看看外牆磚是否完整,雨簷、外牆有沒有大的缺陷或裂縫,如果屋簷明顯歪斜,說明了結構或地基可能有些問題。進入屋內後,可就牆壁、樑柱、天花板、地板、門、窗戶、裝潢與隔間、電線總開關、水龍頭、馬桶等做檢視。如果要知道是否有漏水,可選在下雨過後去看房子,並用手摸摸牆角檢查是否潮濕,或者牆壁有新補油漆、剝落、龜裂等現象。
13、室內裝潢:買房子很怕買到黑心裝潢屋,就是房子看起來很漂亮,實際上卻無法使用,但不見得裝潢過的房子都是黑心屋,因此買賣雙方對房屋的缺失都必須詳細檢視。
14、 公設與坪數:樓梯間、逃生設施、庭院等都是整體住戶公有的空間,檢視重點包括:環境是否整潔、樓梯間的燈光是否充足、有沒有堆放雜物、防火巷寬度、頂樓是否有違建等。倘若是大樓或社區,還必須詢問管理狀況、管理費與清潔費的收費方式等。
15、空間格局:要留意室內格局與出入動線,查看各個房間面積分配是否合理,客廳與房間採光是否充足,若有廚櫃等要打開看是否可置物,前後門是否可以順利開關,房間窗戶是否正對後棟房屋的廚房,有沒有存在比較大的不可利用空間或有大銳角等。
16、採光、通風:室內之採光、通風好壞不僅關係著室內空氣、照度品質而直接影響居家健康,此也與風水息息相關,一般來說位於邊間的房子因開窗多所以採光、通風品質當然較佳,這也是較多人選擇邊間的原因。另外廚房採光通風也逐漸被重視,除了提升抽風機功能利用,大面開窗或是在流理台與吊櫃之間的牆面開窗,都可提高通風採光效果。建議購屋者應選擇白天時間實際體驗。
17、輻射、海砂屋事先查
18、審核產權
1. 買賣建物的門牌與看屋標的應相同。
2. 包括權狀、謄本、地籍圖及契約書內容 。
3. 調閱簽約12小時前的土地建物謄本,以確保產權完整。
4. 簽約人應為所有權人,若非所有權人應檢具授權書。
5. 了解車位屬性,是屬於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
6. 多看多比較
7. 多看幾戶:購屋是人生一大件事,最好能挪出時間來耐心看屋及多看幾戶,切忌只看一次就進行斡旋下訂動作,再針對個別屋況(建材、格局、是否有瑕疵等)進行比較後再決定斡旋的標的物。
8. 晚間看屋:晚間是家人團聚活動的主要時間,因此晚上看屋是決對需要的,利用晚上可對住家環境的寧靜程度、社區治安的安全性及出入鄰居是否複雜等作進一步的了解,這些在白天是較無法觀察的,因此建議您千萬不要省略晚上看屋的步驟。
9. 雨後看屋:利用雨天或大雨後看屋,可看出房屋潛在的問題(如牆壁及屋角是否滲水、排水是否順暢及住家附近是否會積水等問題),這些問題在天氣良好時較不易察覺, 
19交屋買方支付尾款後,賣方即應與買方進行房屋點交,點交之內容應與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中所載相同,點交方式最好是現場點交以避免事後的糾紛產生。有關交屋流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交屋流程
1-1. 承辦代書至地政機關領取過戶完成之新權狀,並聯繫雙方交屋、 交尾款時間。
1-2. 買方需備妥尾款、代書款(之前預繳者多退少補)及相關地政規費
1-3. 現場完成點交
1-4. 取回產權變更後之權狀
1-5. 取回保證本票
1-6. 取回標的物鑰匙、遙控器及住戶規約
以上最好是買賣雙方一同現場點交,買方需再詳細檢視屋況、核對附贈設備項目及其他約定的物品是否有瑕疵或短少現象。另地價稅、房屋稅、水電費、瓦斯費及管理費等費用也應算清楚。
若買方事前有開立保證票據記得於交付尾款時應取回並作廢。買方應於交屋後即將門鎖更換以避免糾紛。
2. 品保驗證及服務
不論您是向建設公司買新屋或是委託仲介公司購買中古屋,一般來說均有提供成交後的售後服務,但因每家制度不同能提供的內容也有差異,大致上可包括下列幾項內容,提供給您做參考:
2-1. 建物生產履歷
2-2. 新屋結構體及裝修保固
2-3. 漏水保固
2-4. 水費、電費、電話、瓦斯過戶....
2-5. 戶籍遷出及遷入
2-6. 房屋用途變更之申請辦理
2-7. 自用地價稅之申請辦理


建商買屋簽約注意事項   買中古屋簽約注意事項    買新屋簽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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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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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合約英文
簽合約反悔
簽合約注意事項
簽訂合約基本原則
如何寫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
契約無效 原因
商業合約注意事項
合約 契約書 差異

2018年5月3日 星期四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則是本次「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重點之一,自5月起強制規定建商銷售預售屋時,從數種預售屋履約保證方式中至少擇1採用,可分為「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與「公會連帶保證」5種方式。
主要藉由建商事前與第3方簽訂合約,利用專款專用,或建商倒閉時,改由該第3方來繼續履行買賣合約或處理返還價金等方式,避免建商倒閉,消費者空有合約書,卻求助無門的狀況。如「價金返還之保證」:建商與金融機構簽訂保證契約,若建商倒閉無法交屋,將由該金融機構返還消費者已繳納之價金。 
中華民國9093日內政部台(90)內中地字第9083626號公告(自公告6個月後生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80次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8810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725131號公告修正第2(中華民國981116日生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165次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81030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725788號公告修正(中華民國9951日生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169次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9816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725157號公告修正(中華民國10051日生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176次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324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3995號公告修正(中華民國10051日生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185次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428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0687號公告修正壹第3點、第4點、第7(中華民國10411日生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23次委員會議通過



壹、應記載事項

一、契約審閱期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年_月_日經買方攜回審閱_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五日)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二、賣方對廣告之義務

賣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本預售屋之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之建材設備表、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與位置示意圖,為契約之一部分。

三、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

(一)土地坐落:

__縣(市)__鄉(鎮、市、區)____小段__地號等__筆土地,面積共計__平方公尺(__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__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為____用地)。

(二)房屋坐落:

同前述基地內「__」編號第__棟第__樓第__戶(共計__戶),為主管建築機關核准______日第__號建造執照(建造執照暨核准之該戶房屋平面圖影本如附件)。

(三)停車位性質、位置、型式、編號、規格:

1、買方購買之停車位屬法定停車位自行增設停車空間獎勵增設停車空間為地上地面地下第__平面式機械式其他__,依建造執照圖說編號第__號之停車空間計__位,該停車位無獨立權狀,編號第__號車位__個,其車位規格為長__公尺,寬__公尺,高__公尺。另含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面積共計__平方公尺(__坪),如停車空間位於共有部分且無獨立權狀者,其面積應按車位()數量、型式種類、車位大小、位置、使用性質或其他與停車空間有關之因素,依第二目之比例計算之(計算方式如附表所示)。(建造執照核准之該層停車空間平面圖影本如附件)。

2、前目停車空間如位於共有部分且無獨立權狀者,應列明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

3、買方購買之停車位屬自行增設或獎勵增設停車位者,雙方如有另訂該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其有關事宜悉依該契約約定為之。

四、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

(一)土地面積:

買方購買「_」_戶,其土地持分面積_平方公尺(_坪),應有權利範圍為_,計算方式係以主建物面積_平方公尺(_坪)占區分所有全部主建物總面積_平方公尺(_坪)比例計算(註:如有停車位應敘明車位權利範圍或以其他明確計算方式列明),如因土地分割、合併或地籍圖重測,則依新地號、新面積辦理所有權登記。

(二)房屋面積:

本房屋面積共計_平方公尺(_坪),包含:

1、專有部分,面積計_平方公尺(_坪)

(1)主建物面積計__平方公尺(_坪)。

(2)附屬建物面積,即陽臺__平方公尺(__坪)、雨遮__平方公尺(__坪)及屋簷__平方公尺(__),合計__平方公尺(__坪)。

2、共有部分,面積計_平方公尺(_坪)

3、主建物面積占本房屋得登記總面積之比例_%。

(三)前二款所列面積與地政機關登記面積有誤差時,買賣雙方應依第六點規定互為找補。

五、共有部分項目、總面積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

(一)共有部分除法定停車位另計外,係指門廳、走道、樓梯間、電梯間、電梯機房、電氣室、機械室、管理室、受電室、幫浦室、配電室、水箱、蓄水池、儲藏室、防空避難室(未兼作停車使用)、屋頂突出物、健身房、交誼室管理維護使用空間及其他依法令應列入共有部分之項目(__)。本「__」共有部分總面積計__平方公尺(__坪)。

(二)前款共有部分之權利範圍係依買受主建物面積與主建物總面積之比例而為計算(註:或以其他明確之計算方式列明)。本「__」主建物總面積計__平方公尺(__坪)。

六、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一)房屋面積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之面積為準,部分原可依法登記之面積,倘因簽約後法令改變,致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其面積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三項之規定計算。

(二)依第四點計算之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其超過部分,買方只找補百分之二為限(至多找補不超過百分之二),且雙方同意面積誤差之找補,分別以土地、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價款,除以各該面積所得之單價(應扣除車位價款及面積),無息於交屋時結算。

(三)前款之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超過百分之三者,買方得解除契約。

七、契約總價

本契約總價款合計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

(一)土地價款: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

(二)房屋價款: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

1、專有部分: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

(1)主建物部分: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

(2)附屬建物陽臺部分: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除陽臺外,其餘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

2、共有部分: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

(三)車位價款:新臺幣_佰_拾_萬_仟元整。

七之一 履約保證機制

本預售屋應辦理履約保證,履約保證依下列方式擇一處理:

內政部同意之履約保證方式:不動產開發信託

由建商或起造人將建案土地及興建資金信託予某金融機構或經政府許可之信託業者執行履約管理。興建資金應依工程進度專款專用。又簽定預售屋買賣契約時,賣方應提供上開信託之證明文件或影本予買方。

其他替代性履約保證方式。

價金返還之保證

本預售屋由__ (金融機構)負責承作價金返還保證。

價金返還之保證費用由賣方負擔。

賣方應提供第一項之保證契約影本予買方。

價金信託

本預售屋將價金交付信託,由__(金融機構)負責承作,設立專款專用帳戶,並由受託機構於信託存續期間,按信託契約約定辦理工程款交付、繳納各項稅費等資金控管事宜。

前項信託之受益人為賣方(即建方或合建雙方)而非買方,受託人係受託為賣方而非爲買方管理信託財產,但賣方無法依約定完工或交屋者,受益權歸屬於買方。

賣方應提供第一項之信託契約影本予買方。

同業連帶擔保

本預售屋已與○○公司(同業同級之公司,市占率由內政部另定之)等相互連帶擔保,持本買賣契約可向上列公司請求完成本建案後交屋。上列公司不得為任何異議,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或補償。

賣方應提供連帶擔保之書面影本予買方。

公會連帶保證

本預售屋已加入由全國或各縣市建築開發商同業公會辦理之連帶保證協定,持本買賣契約可向加入本協定之○○公司請求共同完成本建案後交屋。加入本協定之○○公司不得為任何異議,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或補償。

賣方應提供加入前項同業聯合連帶保證協定之書面影本予買方。

八、付款條件

付款,除簽約款及開工款外,應依已完成之工程進度所定付款明細表之規定於工程完工後繳款,其每次付款間隔日數應在二十日以上。

如賣方未依工程進度定付款條件者,買方得於工程全部完工時一次支付之。

九、逾期付款之處理方式

買方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之票據無法兌現時,買方應加付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二單利計算之遲延利息,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繳付賣方。

如逾期二個月或逾使用執照核發後一個月不繳期款或遲延利息,經賣方以存證信函或其他書面催繳,經送達七日內仍未繳者,雙方同意依違約之處罰規定處理。但前項情形賣方同意緩期支付者,不在此限。

十、地下層、屋頂及法定空地之使用方式及權屬

(一)地下層停車位

本契約地下層共__層,總面積__平方公尺(__坪),扣除第五點所列地下層共有部分及依法令得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外,其餘面積__平方公尺(__坪),由賣方依法令以停車位應有部分(持分)設定專用使用權予本預售屋承購戶。

(二)法定空地

本建物法定空地之所有權應登記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並為區分所有權人共用。但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不需使用該共有部分者,得予除外。

(三)屋頂平臺及突出物

共有部分之屋頂突出物及屋頂避難平台,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作為其他使用。

(四)法定空地、露臺、非屬避難之屋頂平臺,如有約定專用部分,應於規約草約訂定之。

十一、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

(一)施工標準悉依核准之工程圖樣與說明書及本契約附件之建材設備表施工,除經買方同意,不得以同級品之名義變更建材設備或以附件所列舉品牌以外之產品替代,但賣方能證明有不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致無法供應原建材設備,且所更換之建材設備之價值、效用及品質不低於原約定之建材設備或補償價金者,不在此限。

(二)賣方保證建造本預售屋不含有損建築結構安全或有害人體安全健康之輻射鋼筋、石棉、未經處理之海砂等材料或其他類似物。

(三)前款石棉之使用,不得違反主管機關所定之標準及許可之目的用途,但如有造成買方生命、身體及健康之損害者,仍應依法負責。

(四)賣方如有違反前三款之情形,雙方同意依違約之處罰規定處理。

十二、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

(一)本預售屋之建築工程應在民國______日之前開工,民國______日之前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及使用執照所定之必要設施,並取得使用執照。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順延其期間:

1、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賣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間。

2、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非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發生時,其影響期間。

(二)賣方如逾前款期限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者,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若逾期三個月仍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視同賣方違約,雙方同意依違約之處罰規定處理。

十三、驗收

賣方依約完成本戶一切主建物、附屬建物之設備及領得使用執照並接通自來水、電力、於有天然瓦斯地區,並應達成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及完成契約、廣告圖說所示之設施後,應通知買方進行驗收手續。

雙方驗收時,賣方應提供驗收單,如發現房屋有瑕疵,應載明於驗收單上,由賣方限期完成修繕;買方並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

第一項有關達成天然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之約定,如契約有約定,並於相關銷售文件上特別標明不予配設者,不適用之。

十四、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期限

(一)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土地所有權之移轉,除另有約定,依其約定者外,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四個月內備妥文件申辦有關稅費及權利移轉登記。其土地增值稅之負擔方式,依有關稅費負擔之約定辦理。

(二)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

房屋所有權之移轉,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四個月內備妥文件申辦有關稅費及權利移轉登記。

(三)賣方違反前二款之規定,致各項稅費增加或罰鍰(滯納金)時,賣方應全數負擔;如損及買方權益時,賣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四)賣方應於買方履行下列義務時,辦理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1、依契約約定之付款辦法,除約定之交屋保留款外,應繳清房地移轉登記前應繳之款項及逾期加付之遲延利息。

2、提出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貸款有關文件,辦理各項貸款手續,繳清各項稅費,預立各項取款或委託撥付文件,並應開立受款人為賣方及票面上註明禁止背書轉讓,及記載擔保之債權金額及範圍之本票予賣方。

3、本款第一目、第二目之費用如以票據支付,應在登記以前全部兌現。

(五)第一款、第二款之辦理事項,由賣方指定之地政士辦理之,倘為配合各項手續需要,需由買方加蓋印章,出具證件或繳納各項稅費時,買方應於接獲賣方或承辦地政士通知日起七日內提供,如有逾期,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二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賣方,另如因買方之延誤或不協辦,致各項稅費增加或罰鍰(滯納金)時,買方應全數負擔;如損及賣方權益時,買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十五、通知交屋期限

(一)賣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於交屋時雙方應履行下列各目義務:

1、賣方付清因延遲完工所應付之遲延利息於買方。

2、賣方就契約約定之房屋瑕疵或未盡事宜,應於交屋前完成修繕。

3、買方繳清所有之應付未付款(含交屋保留款)及完成一切交屋手續。

4、賣方如未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

(二)賣方應於買方辦妥交屋手續後,將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房屋保固服務紀錄卡、使用維護手冊、規約草約、使用執照(若數戶同一張使用執照,則日後移交管理委員會)或使用執照影本及賣方代繳稅費之收據交付買方,並發給遷入證明書,俾憑換取鎖匙,本契約則無需返還。

(三)買方應於收到交屋通知日起__日內配合辦理交屋手續,賣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賣方時,不在此限。

(四)買方同意於通知之交屋日起三十日後,不論已否遷入,即應負本戶水電費、瓦斯基本費,另瓦斯裝錶費用及保證金亦由買方負擔。

十六、共有部分之點交

(一)賣方應擔任本預售屋共有部分管理人,並於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後移交之。雙方同意自交屋日起,由買方按月繳付共有部分管理費。

(二)賣方於完成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後七日內,應會同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現場針對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進行檢測,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將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及廠商資料、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機械設施、消防及管線圖說等資料,移交之。上開檢測責任由賣方負責,檢測方式,由賣方及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雙方協議為之,賣方並通知政府主管機關派員會同見證雙方已否移交。

十七、保固期限及範圍

(一)本契約房屋自買方完成交屋日起,或如有可歸責於買方之原因時自賣方通知交屋日起,除賣方能證明可歸責於買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外,結構部分(如:樑柱、樓梯、擋土牆、雜項工作...等)負責保固十五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如:門窗、粉刷、地磚...等)負責保固一年,賣方並應於交屋時出具房屋保固服務紀錄卡予買方作為憑證。

(二)前款期限經過後,買方仍得依民法及其他法律主張權利。

十八、貸款約定

(一)第七點契約總價內之部分價款新臺幣__元整,由買方與賣方洽定之金融機構之貸款給付,由買賣雙方依約定辦妥一切貸款手續。惟買方可得較低利率或有利於買方之貸款條件時,買方有權變更貸款之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貸款,除享有政府所舉辦之優惠貸款利率外,買方應於賣方通知辦理貸款日起二十日內辦妥對保手續,並由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將約定貸款金額撥付賣方。

(二)前款由賣方洽定辦理之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其差額依下列各目處理:

1、不可歸責於雙方時之處理方式如下:

(1)差額在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以內者,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

(2)差額超過原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者,賣方同意依原承諾貸款之利率計算利息,縮短償還期限為__年(期間不得少於七年),由買方按月分期攤還。

(3)差額超過原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者,買賣雙方得選擇前述方式辦理或解除契約。

2、可歸責於賣方時,差額部分,賣方應依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如賣方不能補足不足額部分,買方有權解除契約。

3、可歸責於買方時,買方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__(不得少於三十天)內一次給付其差額或經賣方同意分期給付其差額。

(三)有關金融機構核撥貸款後之利息,由買方負擔。但於賣方通知之交屋日前之利息應由賣方返還買方。

十九、貸款撥付

買賣契約如訂有交屋保留款者,於產權移轉登記完竣並由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後,除有輻射鋼筋、未經處理之海砂或其他縱經修繕仍無法達到應有使用功能之重大瑕疵外,買方不得通知金融機構終止撥付前條貸款予賣方。

二十、房地轉讓條件

(一)買方繳清已屆滿之各期應繳款項者,於本契約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如欲將本契約轉讓他人時,必須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二)前款之轉讓,除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轉讓免手續費外,賣方得向買方收取本契約房地總價款千分之___(最高以千分之一為限)之手續費。

二十一、地價稅、房屋稅之分擔比例

(一)地價稅以賣方通知書所載之交屋日為準,該日期前由賣方負擔,該日期後由買方負擔,其稅期已開始而尚未開徵者,則依前一年度地價稅單所載該宗基地課稅之基本稅額,按持分比例及年度日數比例分算賣方應負擔之稅額,由買方應給付賣方之買賣尾款中扣除,俟地價稅開徵時由買方自行繳納。

(二)房屋稅以賣方通知書所載之交屋日為準,該日期前由賣方負擔,該日期後由買方負擔,並依法定稅率及年度月份比例分算稅額。

二十二、稅費負擔之約定

(一)土地增值稅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申報,並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之當年度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稅,其逾三十日申報者,以提出申報日當期之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稅,由賣方負擔,但買方未依第十四點規定備妥申辦文件,其增加之增值稅,由買方負擔。

(二)所有權移轉登記規費、印花稅、契稅、代辦手續費、貸款保險費及各項附加稅捐由買方負擔。但起造人為賣方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規費及代辦手續費由賣方負擔。

(三)公證費由買賣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四)應由買方繳交之稅費,買方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應將此等費用全額預繳,並於交屋時結清,多退少補。

二十三、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

(一)賣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一物數賣、無權占有他人土地、承攬人依民法第五百十三條行使法定抵押權或設定他項權利等情事之一;如有上述情形,賣方應於本預售屋交屋日或其他約定之期日_前負責排除、塗銷之。但本契約有利於買方者,從其約定。

(二)有關本契約標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悉依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十四、違約之處罰

(一)賣方違反「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規定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

(二)賣方違反「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者,即為賣方違約,買方得依法解除契約。

(三)買方依第一款或第二款解除契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房地總價款百分之__(不得低於百分之十五)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四)買方違反有關「付款條件及方式」之規定者,賣方得沒收依房地總價款百分之__(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五)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買賣雙方並得解除本契約。

(五)買賣雙方當事人除依前二款之請求外,不得另行請求其他損害賠償。

二十五、當事人及其基本資料

本契約應記載當事人及其基本資料:

(一)買方之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連絡電話。

(二)賣方之名稱、法定代理人、公司(或商號)統一編號、公司(或商號)地址、公司(或商號)電話。

二十六、契約及其相關附件效力

本契約自簽約日起生效,賣方應將契約正本交付予買方。

本契約之相關附件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貳、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一、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

二、出售標的不得包括未經依法領有建造執照之夾層設計或夾層空間面積。

三、不得使用未經明確定義之「使用面積」、「受益面積」、「銷售面積」等名詞。

四、不得約定買方須繳回原買賣契約書。

五、不得約定請求超過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所訂百分之二十年利率之利息。

六、不得為其他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之約定。

七、附屬建物除陽臺外,其餘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履約保證機制補充規定

中華民國99122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725747號公告中華民國1005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91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651765號公告修正第2點第3款、第4

一、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以下簡稱應記載事項)第七點之一第一選項,內政部同意之履約保證方式為「不動產開發信託」,其內容係指由建商或起造人將建案土地及興建資金信託予某金融機構或經政府許可之信託業者執行履約管理。興建資金應依工程進度專款專用。又簽定預售屋買賣契約時,賣方應提供上開信託之證明文件或影本予買方。

二、應記載事項第七點之一第二選項「其他替代性履約保證方式」之「同業連帶擔保」部分補充規定如下:

(一)所謂「同業公司」指經濟部之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列有「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者。

(二)所謂「分級依據」指同業公司之市占率,以設立年資、資本額及營業額區分為以下三級:

丙級:設立滿三年,資本額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營業總額新臺幣二億元以下。

乙級:設立三年以上,資本額逾新臺幣二億元,未達二十億元;營業總額逾新臺幣二億元,未達二十億元。

甲級:設立六年以上,資本額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營業總額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

營業總額以最近三年(整年度)「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或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銷售額為準,惟土地銷售金額不計入。

(三)提供擔保之同業公司資格條件

1、被擔保及提供擔保之業者,必須為該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會員。

2、提供擔保者,最近五年內不得有退票及欠稅紀錄。

3、提供擔保者,僅得擔保一個建案至取得使用執照後,始得再擔保其他建案。

4、被擔保業者推出之個案總樓地板面積於二萬平方公尺以下時,應由丙級以上之不動產投資業擔任其預售屋履約保證之同業連帶擔保公司。

5、被擔保者推出之個案總樓地板面積逾二萬平方公尺,未達二十萬平方公尺時,由乙級以上之不動產投資業擔任其預售屋履約保證之同業連帶擔保公司。

6、被擔保者推出之個案總樓地板面積二十萬平方公尺以上時,由甲級不動產投資業擔任其預售屋履約保證之同業連帶擔保公司。

(四)市占率及得提供連帶擔保資格,由不動產投資業者所屬之直轄市、縣(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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